到了上菜时,司徒笙的话自然而然地少了,只有在江诚业炒气氛的时候才偶尔搭个一两句。一顿饭吃到尾声,张维朝也没有出现。>
江诚业拿出根烟,询问司徒笙是否介意,得到否定答案才点上,对着英灏亨轻轻地敲了敲桌子:“看来你这个信差当得不合格。”>
司徒笙第一时间出卖他:“他在张维朝家门口贴了张字条。”>
江诚业道:“连电话都没打?”>
英灏亨道:“前提是他接电话。”>
江诚业的大眼睛闪了闪:“他不愿意接你的电话?你们发生了什么事?”>
英灏亨面色不善地看着江诚业笑意盎然的眼睛。他虽然不讨厌这个舅舅,却不大喜欢他的脸,每次看到他,就像看到自己被人当做小姑娘调戏的悲惨童年——虽然调戏的下一秒,那些“登徒子”都被他打趴下了,但还是觉得很不爽。>
他冷冷地说:“发生了你猜测以外的事情。”>
“看来不是很严重。”江诚业低头看了看手表,“我晚上还有一个会议,今天先到这里。”他冲司徒笙伸出手,“非常高兴认识你。难得他这样的性格能有你这样的朋友。”>
作为本城名人,他得体的举止让人无可挑剔。>
哪怕是司徒笙这样潜在的愤世嫉俗者,也忍不住对他心生好感,尽管对于他口中的“朋友”两个字尚存异议。>
江诚业走后,司徒笙放开肚子大吃。>
英灏亨被他的吃相传染,跟着吃了第二轮。吃完之后,司徒笙把部分没吃完的菜打包。>
“你还吃得下夜宵?”>
“给朋友带的。”身为老板,就是要时时刻刻地关心员工的福利,尤其是这种不用本钱的关怀。>
“你还有朋友?”英灏亨嘴上嘲笑,打包后却主动拎起袋子,像保镖一样一路护送司徒笙去停车场,跟着他上了车。>
司徒笙无奈地说:“有个成语很适合你。”>
“大慈大悲?”>
“阴魂不散。”>
“你刚刚吃了我舅舅的一顿饭。”>
司徒笙:“……”这时候是“我舅舅”了,吃饭的时候,根本就是隔壁家的舅舅。>
夜晚的风刮得相当猛烈,司徒笙敞开所有的窗户,车在呼啸的狂风中艰难前进。车到罗蜜家楼下,一开门,英灏亨就顶着一头爆炸现场幸存的灾难发型面无表情地下了车。>
司徒笙发蜡打得厚,辫子绑得紧,除了皮肤被吹得通红,眼睛含着泪水,动作有些僵硬之外,还算正常。>
一早收到消息等在楼下的罗蜜吃惊地问:“你们被抢劫了?”>
英灏亨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司徒笙:“不!只是兜风!”每个字都像一个锥子,要在司徒笙的脸上砸出一个个的坑来。>
罗蜜不以为然的质疑在看到司徒笙手里的打包盒时,立刻化作深以为然的认同,道:“像你们这样的青春年华,正应该奋不顾身地燃烧激情……菜都凉了!”>
司徒笙道:“有总比没有好。”>
罗蜜道:“热的总比冷的好。”>
司徒笙道:“有下次总比没下次好。”>
“……有道理。”罗蜜妥协。>
司徒笙道:“好久没见你家那口子了,我上去坐坐。”他回头看英灏亨。>
英灏亨道:“我也很久没见了,也可以上去坐坐。”>
司徒笙&罗蜜:“……”你是压根儿没见过吧。>
罗蜜道:“我家那口子不在家。”>
司徒笙扬眉:“他终于鼓足勇气离家出走了?”>
罗蜜磨牙:“他只是出差。”>
“你家几楼?”走到楼梯口的英灏亨突然回头。>
司徒笙&罗蜜:“……”>
英灏亨从厨房倒了三杯茶,一人一杯。>
司徒笙和罗蜜靠在门边,看着他如主人一般进出忙碌,脸上的震惊之色像是凝固住了,久久不能褪去。>
“你确定他是本城首富之子?”>
“你可以去查一下。如果不是,不用告诉我了,就地解决。”>
英灏亨从厨房里找到一袋超市里卖的爆米花,一边嫌弃味道,一边一把一把地往嘴巴里塞。>
罗蜜道:“我觉得不用查了,多半是冒充的。”>
司徒笙对英灏亨道:“爆米花很贵的。”>
英灏亨挑眉,显然不信。>
司徒笙将罗蜜往前面一推:“看她的身材就知道,扛着数量如此庞大的爆米花上楼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。”>
罗蜜点头道:“我的外号叫拇指姑娘。”>
英灏亨掏出一沓钱,放在桌上。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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