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春林做完身体检查之后,冒着凌晨的寒风,被送到了警察局。在这个过程中,司徒笙顺利与赶回来的英灏亨会师。>
英灏亨还捎带了两份夜宵。>
两人坐在医院长廊的石凳上,就着月光,吃着炸鸡。>
“没追上?”>
“嗯。”>
司徒笙啄了下手指,伸向下一块炸鸡:“你应该好好练练车技。”>
英灏亨道:“爆车胎这种事,练成车神也没用。”>
“……爆车胎?!”司徒笙一用力,将鸡腿骨咬成两截。>
英灏亨道:“不用太内疚,我原谅你。”>
司徒笙道:“还记得我沉冤未雪的助动车吗?”>
英灏亨道:“我赔钱了。”>
司徒笙眼睛一亮,英灏亨慢悠悠地接下去道:“这次没钱,以身相许。”>
“你应该正确评估自己的身价。”>
“我名下有一栋别墅,两间公寓。”>
“只有这么一点?”太不符合首富之子的光辉头衔了。>
“对你来说够了。”>
“……”>
的确是。但经验和直觉都告诉他,收下首富之子的结果绝对不是□□丝逆袭成高富帅,从此走上笑傲人生的康庄大道,而是走在一条不能后退也不能掉头的黑路上,前途无“亮”。>
可是,他又实在不甘心平白放过他。>
司徒笙在“放他一马顺便放自己一马”和“抱团一起死”的选项中挣扎。>
英灏亨饶有兴趣地望着他,连追丢张维朝的郁闷也消散不少。>
“算了,”司徒笙咬牙做最后决定,“反正我有备胎。”>
“备胎?”英灏亨脑子里莫名地冒出一句:大房还没找,就惦记小三。但他当即被自己这个想法囧得说不出话,别扭地别开头道,“你遇到宋春林了,他说了什么?”>
司徒笙做了一个惊恐的表情,又做了一个惊恐的表情。>
英灏亨:“……”>
司徒笙吸了口可乐,“希望警局的老虎凳能让他冷静一点。”>
警局没有上老虎凳,一杯温开水就让宋春林乖乖交代了。>
英灏亨得到消息的时候,司徒笙正趴在他腿上睡得很香。他们依然坐在医院的长廊里,只不过从之前的医院换到江诚业住的医院。>
张维朝一天没落网,江诚业就仍处于危险之中。>
“喂。”英灏亨拍拍他的后脑勺。>
司徒笙恼怒地动了动脑袋,脸往凹陷处深埋。>
英灏亨:“……”>
过了会儿,司徒笙抬头看他:“你……”>
“闭嘴。”英灏亨脸色不佳。>
司徒笙轻手轻脚地坐起来,想了想,脱下衣服盖在英灏亨的腿上。英灏亨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,将衣服往上拉了拉。>
“咳!你刚才是不是有话要对我说?”司徒笙拍着额头,努力从困倦中清醒过来。>
英灏亨道:“宋春林刚刚在警局承认自己被绑架,还做了个绑匪的人脸拼图。”他拿出手机,点开一张图,放在司徒笙的面前。>
看着图片上杀气腾腾的脸,司徒笙的瞌睡虫全吓跑了,轻笑道:“我开始相信张维朝是无辜的了,我认识的张维朝可没这么凶神恶煞。”>
“你认识的张维朝?”英灏亨语气古怪地重复了一遍,接着用更加古怪的语气说,“你和一个喜欢在大马路上开碰碰车的杀人狂魔很熟稔吗?”>
司徒笙想到他的舅舅还躺在医院里,自己这个玩笑的确不合时宜,尴尬地抿了抿嘴唇:“张维朝为什么要绑架他?”>
英灏亨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答非所问地说:“你猜对了,我舅舅出事的确和宋春林有关。”这时,他的手机嘟嘟地响了一下,收到一条短信—江诚业临时雇用的保镖发来的。>
“我舅舅醒过来了。”>
作为一个丧心病狂的反面角色,张维朝的技能显然还没有修炼到家。>
当绑匪,人质跑了。>
当杀手,人都活得好好的。>
当逃犯,好吧,就这一点,他还算可取。>
司徒笙勉强认同了他的反派资格。>
江诚业半夜醒过来,人却很清醒,从司徒笙和英灏亨进门起,一双眼睛就盯着两人,等英灏亨到跟前坐下,才有气无力地说:“这么晚,你们还在一起?”>
有过英衡山的前车之鉴,司徒笙这次积极发言,“江先生请我吃饭,大恩大德无以为报。您有事,我是一定要来的。”>
江诚业笑了笑,牵动伤口,又垮下脸道:“下次请你吃,更好吃的。”>
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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