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晟这里所指的血脉契约有问题,并不能你理解成这是一件坏事。
因为所谓问题,有好自然有坏。
这个在叶晟口中有问题的血脉契约,其中的问题,不仅没有对叶晟有不利的地方,而且这个问题恰好有利于叶晟。
在通常况下,妖族与人族签的血脉契约,简单直观,就是双方都是平等的,不论是人族一方还是妖族一面,都是对方的伙伴。
这种契约建立在平等而立的基础上,简单来说,就是左手与右手的关系。
没有谁高于谁,双方仅仅是公平的伙伴关系。
只不过这种伙伴关系,在得到契约约束的况下,双方都不会在背后捅子,甚至当双方的谊到达一定的程度,就算为对方献出生命那都是有可能的。
而且这种契约并非生死契约,其中一方 ,另一方就会跟着也 ,这种契约仅仅局限于伙伴关系,就算其中一方 ,也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生命。
唯一会受到影响的是,其中一方 之后,另一方的生命虽说不会受到影响,但是实力修为都会降低一个层次,这是唯一的弊端。
但是因为签这种契约是天地规则主持的,倘若其中一方恶意撕毁契约,做出背后捅子的事,那么天道规则会直接将其击杀。
甚至可以说,就算是签契约的其中一方心中对另一方产生违反契约规则的杀意,天道规则都会知晓,随之会降下惩罚。
按照这种以平等为核心签的血脉契约,自然也就不会对任意一方有侧重的益,这也即是叶晟发现的问题关键。
在感知自己与小白虎之间的联系之后,叶晟意外的发现,自己与小白虎签的契约,并非是平等契约,而是以自己为主的契约。
也就是说,自己与小白虎之间的关系在这契约之下并不是平等而立的。
甚至叶晟还发现一个更关键的问题,这个契约还涉及到生死契约的范畴,因为是以自己为主的,倘若自己陨落,小白虎也会随之陨落。
而陨落的倘若是小白虎,自己并不会受到影响,也不会跟随它一起陨落。
在发现这些问题之后,叶晟已经能够肯定,自己刚才与小白虎签的并不是普通的血脉契约,而是血脉契约中的伴生契约。
这种伴生契约,也可以称之为主仆契约,已经不再属于平等契约的范畴。
在大荒有很多的主仆契约,但是签的对象,自然不可能是拥有高位血脉的妖族,而是那些灵智不高的妖或者异。
签契约,并非只是拥有高位血脉妖族的特权,高位妖族签的这种血脉契约,仅仅是大荒各种契约之一。
对于人族武者而言,同样可以与妖或者一些异签契约,只不过他们签的契约直接就是主仆契约,以人族为主的契约。
这些被人族签契约的妖,要么是作为人族的z斗驱使存在,要么就是为玩物,不可能像高位血脉妖族那样,拥有平等的权利。
不管它们是否愿意,这类契约完全可以强制它们签,而且一旦签,做出的任何举动,都必须听从主人的安排。
而且一旦主人身死,那么这些签契约的妖或者异同样会一起跟随主人 。
不过这仅仅是针对灵智低下的妖和异而言的,很少有人敢与妖族签这样的契约,而且就算有这类契约的存在,也是妖族自愿的。
在签此类契约之后,对于妖族而言,这签契约的妖族,就不会再得到他们的认可。
而且,这仅仅是针对普通妖族而言的,对于拥有高位血脉的妖族而言,一旦出现这种契约,那么将会是不死不休的结局。
因为这种主仆契约一旦出现在拥有高位血脉的妖族身上,对于妖族而言,无疑是将他们之中拥有高贵血脉的存在化为奴隶。
这不仅仅是对于拥有高位血脉妖族的羞辱,也是正统妖族的羞辱。
不过这仅仅是针对以人族为主签的主仆契约,小白虎刚才主动发出的这种邀约,并不属于人族主仆契约的范畴。
这伴生契约,同样属于高位妖族血脉契约的范畴之一,但是核心要素并非平等存在,而是以叶晟为主,小白虎为附的主次契约。
名为伴生契约,不过其中的这各项条款,却可以将这种妖族作为附属的契约,理解成人族的主仆契约。
简单来说,在签这种契约之后,小白虎将会以叶晟的附属存在。
对于这种况,叶晟甚至有些怀疑,这小白虎是不是给弄错了,把普通的平等血脉契约弄成伴生契约了……
因为不管是成年的妖族还是幼生期的妖族,在他们的骨子里,或者说本能,都不会以这种附属的方式与人族签契约。
这种关系说的委婉些,那就是人族的附属,说得直白些,其实相当于主仆关系的存在。
在人族的历史上,也不是没有这种况出现。
上古时期,人族曾经强盛到称霸最的时代,大荒万族皆以人族为尊。
在那个时代,因为人族的强盛,就有上古妖族主动与人族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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