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勃看看她那好奇的目光,只得解释&am;起来。原来前一天晚上,他们约好去拿回玉石的时候真的有人在偷听,就是那个叫曹达的官奴,他回去后禀报给李哲,李哲认定他们会进到自己的营帐偷玉,已经布好了局要‘请君入瓮’,随即便假装外出办事,但是结果这一招提前被王勃发觉,没有上当。英王本就有些自傲,眼看着计谋被识破,无人可以出气,一怒之下重重惩罚了曹达。
曹达被他打成了重伤,生命危在旦夕。官奴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的,他深知没有依靠,在这么下去会死,所以离开营帐后的曹达前去参军府找王勃求助,王勃就把他留在了府中,可是因为他受伤太过严重,连药王的药草也没&am;法把他救活,最后他死在了王勃的府上。李哲知道曹达去找王勃求助,而且也料到曹达伤重复原无望,反正他死在王勃的府上,纠察起来他也百口莫辩。&am;
“原来是这样!”骆汐月听的愤怒的握起拳头,简直是太嚣张了,这就是世袭制的好处,整个天下都是他们李家的,看谁不顺眼自然可以除去。&am;
“多谢姑娘。”王勃看出骆汐月是在&am;为自己抱不平,不禁微笑着感谢道。现在对于他而言,哪怕有一个人理解他,也是非常珍贵的。
“对了,有件事情我一直想问你。”&am;骆汐月突然想起自己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。
“姑娘请讲。&am;”王勃微笑应道。&am;
“为什么你第一次看见我就知道我&am;是个女的,可是我在军营待了几日也没有人察觉呢?”她记得他们相遇的时候还是在晚上,光线不是很清楚的时候,王勃究竟是怎么样一眼就看出她是个女子?以她在现代看到很多易容术在古代应该很难识破才对。&am;
王勃看看一脸问号的骆汐月,眼中闪&am;过一丝笑意:“这个取决于三点。你的身高,你的脚和你的皮肤。”以加入军&am;营的将士而言,她的身高不过五尺多一&am;些(&am;唐代,一尺合今&am;30.7cm)作为&am;男子而言实在有些过低,这个姑且不论,身高也许是因为年龄小没有长完也有可能,但从脚的长度而言,她明显长&am;得一双女子的脚,最重要的是皮肤,正因为是在晚上,他才会更肯定自己的推&am;断,男子一般到了晚上都会或多或少有&am;些胡须,而她皮肤却光滑无比。
“我是该夸你聪明呢,还是聪明呢,&am;还是聪明呢?”骆汐月听了他的分析后,崇拜的看着他。
“谢了,姑娘谬赞。&am;”&a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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