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,成为可怖的黑暗生物,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不介意到乱葬岗转一转。
最近的贫民窟也变得动荡不安,可在城内市民的眼中,这块魔窟从来就没有太平过。
劳伦死了,他是贫民窟里最凶悍的人,幼年时为了一条腐烂的狗腿肉,跟三四个流浪汉进行械斗,最后用两颗门牙的代价换回了它。
昨天,他的窃贼好友去他的窝棚找他时,发现了两具尸体。垫在地上的茅草散了一地,黑色的血块令见惯血腥的围观者也呕了起来。
其中一具尸体无疑是“野狗劳伦”的,他光秃秃的牙床很容易辨认。另外一个家伙就辨认不出来了,看身形应该是个干瘦的驼背老人,破烂的衣服早已**,像是刚从乱葬岗里扒下来的,几根头发挂在烂掉的头颅上。
野狗劳伦视若珍宝的匕首插在老人的身上,尖锐的刀身从下巴一直贯穿到头颅。而老人的手掌刺进劳伦胸腔,好像要把他剖开。
两人抱在一起死去了,围观的人得了不少好处,地上厚实的茅草被众人划分一空,锋利的匕首被他的窃贼好友带走。
张齐压低了帽檐,这是小镇的最角落,骑士团就驻扎在离此不到十五公里的丛林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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